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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执行异议四个条件是什么

房屋执行异议,相信大家了解的是比较少的,那么房屋执行异议的4个条件是什么呢?

一、房屋执行异议四个条件

1、当房屋执行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执行人提出异议。

2、法院收到申请书以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的那么需要进行改正或者是撤销。

3、若提出的证据不充足,那么会不成立而且驳回申请书。

4、若当事人对宣判的内容不符的,可以在10天之内向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次申请。

二、房屋执行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1、首先是当事人认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书面异议的申请。

2、当亲戚或者是自己家人对执行的标准有意义的时候,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三、房屋执行异议申请书要怎样写

1、首先要写上异议申请人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以及电话。 

2、若是案外异议的,要写上被执行的人的相关信息,以及他的联系方式,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

3、然后再写上申请执行人的信息。

4、接下来写上异议申请人不服法院作出的什么行为,以及房产的相关决定。

5、再写上请求法院对什么房产进行执行的行为,比如是拍卖,那么就要写拍卖行为。

6、最后写上事实和相关的理由,等到法院进行审查,若提供的资料是成立的,那么会进行二次执行。

小编总结:以上是小编所了解的关,于房屋执行异议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在房屋执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后期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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