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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规定主要强调其相关当事人的的权益以及本办法的法律效益,第二条是强度商品房租赁管理的对象,第三条规定了商品房租赁交易要遵循的原则,第四条强度商品房租赁的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部门。

第五条规范了商品房出租部门要做好相关的知识宣传、房屋市场租金信息的等工作,第六条和第二十一条是介绍了一些违法违章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和处罚,第七条是关于商品房租赁签约租赁合同的相关条约规定。

第八条是对最小出租单位的一个标准规范,相对的二十二条是违反第八条规定的一个处罚措施,第九条是强调房屋出租人对房屋要按合同来履行维修义务、按合同来收取租金,而第十条是针对承租人租赁房屋要按合同相关规定来使用、不得擅改房屋原本结构和设施。

第十一条是强度承租人要转租的话必须要经过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第十二条是针对房屋在租赁期间出现房产赠与、转让等情形,或者承租人租赁期间死亡的,都要按租赁合同来继续租赁。

第十三条强度了租赁期间房屋若出售就要提前通知承租人,而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都是针对房屋租赁的相关登记备案,第十五条规范了商品房租赁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要提交的相关合法材料。

第二十五条介绍了保障住房租赁执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本办法还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外的一些国有土地房屋、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而最后的第二十八条就强调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废止情况。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介绍,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共有二十八条,由于篇幅有限,小编就不一一具体介绍了,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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