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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租赁房子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长期租赁房子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房屋使用权是属于财产权利,是依照法定或约定对房屋进行居住使用的权利。长期租赁房子是承租人承租房子后取得了对房产的使用权,权利受限于租赁合同约定,只有在租赁期间才有使用房屋的使用权。二者区别在于,使用权是民事权利,长期租赁房子是租赁时取得使用权的一种方式。

房屋租赁使用权有哪些?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之后,可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转租的,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方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如未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将其签订的合同解除。

2、承租人转租哪些有效

①、在租赁合同内与出租人明确承租人有权转租的,承租人可转租。

②、承租人在转租前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那么承租人可转租。

③、承租人将房屋转租之后,出租人认可转租行为的,那么承租人转租有效。

3、哪些房屋租赁是不能转租的呢?

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转租。

②、房屋产权是共有的,在转租时为经过共有人的同意的,有权属争议或者违法建筑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都不能转租。

4、什么情况下房屋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①、符合法律规定可解除租赁合同,或者在合同内约定好的,可解除合同。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的不解除的。

②、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关于长期租赁房子和使用权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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