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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执行未办房产证的房子

如今不少人会通过抵押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最后无力偿还,成为失信人员。这时银行将会申请执行,让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处理。那怎样执行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呢?接着就来看看吧!

在原则上,未进行房产登记拿证的房子,按它的现状来进行处理,购买人或承受人按照相关流程来获得房子,房产登记由他们自行负责。当法院收到执行书后,将会根据相关法规,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看看房子是查封还是拍卖。

若法院已收到执行书超出半年的时间,可向它的上级法院递交申请,接着相关工作人员将会审查,让它的下级法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执行工作。当然也可让本法院负责或委托其他法院代为执行。

若要执行的房子在外地或被执行人不在本地,则可委托该地的法院进行执行,当收到相关函件后,应在半个月内执行。当工作完成后,还需将委托执行的结果进行函复,若执行时间超出一个月,则也需将详细情况函告给委托的法院。

房子未进行产权登记的,所执行的法院,应根据相关法规,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如果属于普通债务,又是居住的房产,则只能进行查封。若房子已被抵押出去,且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找到暂时住所,则可进行拍卖,但一定要告知受买人房子未办房产证。

其中房子已被抵押,需要拍卖的话,法院往往会给半年的宽限期,让被执行人有时间将房子清理干净,找到新的住所。在此期间,法院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将房子腾空。另外如果没有购房合同的房子,法院可能无法强制执行,因为它的产权还未属于被执行人,所以执行工作还需根据实际来进行。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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