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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在2020年的两会上面修改了民法典,其中就提到了居住权的问题。很多人对于什么人对于房屋有居住权不是特别了解,居住权需不需要登记?能不能够继承?带着这些问题,小编来跟你探讨一下。

一、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按照国家的规定,对于房屋具有占用使用的权利,就能够对房屋有居住权。其实说白了,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拿到了国家认可的房产证,这类人就能够拥有居住权。另外,通过合法手续租赁到的房屋,承租人也是拥有居住权的。

二、居住权要不要登记

1、居住权需要登记,并且根据民法典的规章要求,要由当事人利用书面的形式确定居住权。合同当中需要涉及到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住所。同时关于住宅的位置条件,要求期限等等,都要明确规定。对于一些争议的问题,需要提出解决的方法。

2、要到当地的登记机构去申请登记,然后经过审核,才能够发放登记权属。

3、关于居住权有没有继承的权利,也做出了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要求,居住权是不能够转让或者继承的。如果居住权人在期限之内或者本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失。一旦消失之后,还需要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4、如果有了居住权,与租房子相比较,时间可以更长,能够延长到20年甚至50年的时间。而关于租房子,在法律上最多只能够签署20年的协议。

5、另外拥有了居住权,与租房子相比较,你的权利也更加保险,比租房子更稳定。如果有人侵犯权利,因为你拥有了居住权,就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以上内容具体分析的就是什么人能够对房屋拥有居住权,居住权需要进行登记,但是不能够不能够继承,后期取消了,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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